加入南通“特许自愿连锁经营业”传销组织 三嫌疑人被判刑
南派传销 04-28江海明珠网黄霆 许伟


江海明珠网讯(记者 黄霆 许伟) 传销活动害人害己,今天下午,港闸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三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刑。
法院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刘义,余泉,徐笑南等人于2012年12月开始加入“特许自愿连锁经营业”传销组织,分别担任传销组织的管理职务。“特许自愿连锁经营业”没有实际经营活动,它以资本运作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一定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五级三阶的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 利条件,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从而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秩序。
法院认为,刘义等三名被告人是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所管理的传销组织层级达到三级且传销活动人员超过三十人。三名被告的行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和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以三万到五万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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