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女子入善心汇发展下线832人获刑 辩护人狡辩不是传销
网络传销 06-07反传防骗快讯反传防骗快讯
2013年5月24日,黑龙江籍男人张天明在深圳市福田区注册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心汇),自2016年5月28日起,“善心汇”公司及张天明等人,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名义,依托善心汇网站“善心汇众扶互生大系统”会员管理平台,以高额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为诱饵,不断发展会员、吸收资金。
6月5日揭秘庞氏骗局获悉,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泌阳县法院)宣判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河南驻马店泌阳县女子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6年11月3日,在郑州某写字楼打扫卫生的杜某,被认识两年的女网友“玉文”介绍参加“善心汇”传销组织,“玉文”称“善心汇”是帮助穷人的,往里面投钱就能赚到钱,并用自己的名字,身份证,银行卡注册账号后进行传销活动。之后,杜某把自己的丈夫、儿女、弟弟、侄女等亲属发展成了自己的下线。
2017年10月份,杜某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警方抓获并刑事拘留,2017年11月17日被执行逮捕。
经司法鉴定,杜某属于A轮功德主,发展了王某、杜某某、刘某、刘某某等人为自己的直接下线,杜某在整个传销网络中处于第8层,其下级会员人数有832个。
在庭审过程中,杜某称,自己什么也不懂,也不识字,并称不知道是构上犯罪的。现在已经知道善心汇是不允许的,以后我不会再参与了,也不会再听信别人的话到北京以及其他地方上访了。现在包括我的女儿、儿子也埋怨我不该参加善心汇,老家的亲属也知道了,我感到很后悔。
杜某辩护人刘宏羽甚至直接为杜某辩护为无罪,称善心汇的企业和经营模式是合法的,不违法。
2017年公安部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已召开专题会议对“善心汇”定性为传销组织,且目前网络、媒体已经对“善心汇”系传销组织进行了宣传和知识普及,因此,“善心汇”系传销组织的定性已确定。
2018年5月24日,泌阳县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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